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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经商农民的子女入学办理
公共服务 【浏览字号:   来源: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事项依据
办理对象及范围 在高新区范围内的进城务工、经商农民的子女
办理条件 在高新区投资、经商、务工的市外流动人口,其子女确需随之入读小学、初中的
办理手续 学生户籍和户籍所在地证明,投资、经商有关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务工单位证明,暂住地社区证明等证件。
办理流程 1、新生入学办理程序:凡要求就读的学生,须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所在地学校或居委会、村组证明后,连同投资、经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到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经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根据区内具体情况安排入学。
2、转学办理程序:学生向转出学校领取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按要求如实填写,由转出学校和原就读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交转入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学校负责接收。
办理时限 每学期开校前一周集中办理。
费用情况 免费办理
附件(表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冬季作息时间)
2:30—6:00(夏季作息时间)
联系电话 8101959
监督电话 8116531
办理地点、邮编 汇东丹桂大街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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