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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许可
行政许可 【浏览字号:   来源:自贡市公安局汇东新区分局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
办理对象及范围 进行爆破作业进的施工单位申请人
办理条件 1、使用单位已申领《爆炸物品使用证》
2、使用单位有考核合格的爆破作业人员
3、矿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许可意见
办理手续 1、《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县级以上矿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同意意见
4、爆破作业规程
5、填写爆破作业申请表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向作业点所在派出所申请——受理——办结
办理时限 5日
费用情况 不收费
附件(表格)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4703541
监督电话
办理地点、邮编 汇东新区兴川街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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