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管委会内设9个职能机构:党政办公室(挂人力资源局牌子)、监察审计局、综治安全和拆迁协调办公室、经贸发展局(挂科技局牌子)、规建环保局(挂市规划和建设局高新分局牌子)、投资服务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信息化办公室;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内设3个职能机构:综合协调部、工程管理部、企业服务部。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东丹桂大街186号
负责人:曹俊杰 自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龙腾鑫 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高新区管委会主任、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小聪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高新区纪工委书记、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瑜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邹天才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吴开洪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邹发勇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梅珍旗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润英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易勇 高新区管委会调研员
尤浩然 高新区统筹城乡助推组组长(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李芳国 高新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龙腾鑫 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高新区管委会主任、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小聪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高新区纪工委书记、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瑜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邹天才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吴开洪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邹发勇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梅珍旗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润英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易勇 高新区管委会调研员
尤浩然 高新区统筹城乡助推组组长(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李芳国 高新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值班电话:0813-8101568
传真:0813-8203813
投诉:监察审计局 0813—8117401
综治安全和拆迁协调办公室 0813—8210892
综治安全和拆迁协调办公室 0813—8210892
(一)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行政机关命令、决定、指示,制定高新区的行政管理办法。
(二)领导高新区内乡镇和街道的工作;统一协调、监督并协调管理市级各部门设在高新区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
(三)依照相关政策规定,负责高新区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四)按照自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组织编制高新区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高新区年度经济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高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高新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民政、安全生产、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公安、司法、法制建设、监察、审计、财政等行政工作。
(六)负责高新区各种规费的征收管理,负责高新区内各种私有建房和临时建筑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制定高新区扩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各项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有关涉外业务。
(八)负责研究制定高新区各项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措施,充分发挥自贡市改革开放窗口、经济建设基地的示范作用。
(九)负责制定鼓励高新区科技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和实施高新区科技发展计划并实施宏观管理。
(十)在市委、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受市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委托,依法履行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开发建设相关的行政审批职能。
(十二)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领导高新区内乡镇和街道的工作;统一协调、监督并协调管理市级各部门设在高新区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
(三)依照相关政策规定,负责高新区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四)按照自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组织编制高新区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高新区年度经济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高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高新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民政、安全生产、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公安、司法、法制建设、监察、审计、财政等行政工作。
(六)负责高新区各种规费的征收管理,负责高新区内各种私有建房和临时建筑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制定高新区扩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各项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有关涉外业务。
(八)负责研究制定高新区各项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措施,充分发挥自贡市改革开放窗口、经济建设基地的示范作用。
(九)负责制定鼓励高新区科技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和实施高新区科技发展计划并实施宏观管理。
(十)在市委、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受市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委托,依法履行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开发建设相关的行政审批职能。
(十二)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