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执法监察大队、征地办事处、办公室、规划耕保利用股、地籍地矿监察股、
地址:汇东新区丹桂大街蓝鹰海岸综合楼五、六楼
负责人:分局局长 王勇
征地办事处主任
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杜运洪
征地办事处主任
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杜运洪
值班电话:0813-8201852
传真:0813-8201852
投诉:
(一)自贡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贯彻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负责地质环境保护。
3、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4、贯彻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依法负责土地权属、城乡地籍、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5、负责高新区范围内土地征收的有关工作。
6、负责高新区范围内土地划拨、转让、有尝使用中审查报批的有关工作。
7、负责高新区范围内国土资源信访工作,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8、负责高新区范围内农房建设审查和报批的有关工作。
9、负责高新区范围内国有存量土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高新区范围内土地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分局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正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1、承办市国土资源局和高新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自贡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受委托按权限对土地规划、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整理和权属变更等进行监督;
3、依法查处土地、地质矿产方面的违法行为:
4、协助调处土地纠纷;
5、依法对土地市场实施监督检查;
6、承办市局、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统征办工作职责
1、按照管委会、重点办年度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负责拟定年度拆迁安置工作计划{含拆迁村组范围、土地面积、拆迁人口、完成时限、资金测算、责任人}。
2、按照年度计划拆迁范围,负责对获得批准征地的村组拟定拆迁安置方案和拆迁公告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先行用地的村组拟定拆迁公告(无征地批文)。
3、负责拟制全年资金计划、季度及月资金计划,并分别报投资公司、高新管委会财政局。
4、按照年度拆迁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贯彻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负责地质环境保护。
3、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4、贯彻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依法负责土地权属、城乡地籍、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5、负责高新区范围内土地征收的有关工作。
6、负责高新区范围内土地划拨、转让、有尝使用中审查报批的有关工作。
7、负责高新区范围内国土资源信访工作,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8、负责高新区范围内农房建设审查和报批的有关工作。
9、负责高新区范围内国有存量土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高新区范围内土地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分局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正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1、承办市国土资源局和高新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自贡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受委托按权限对土地规划、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整理和权属变更等进行监督;
3、依法查处土地、地质矿产方面的违法行为:
4、协助调处土地纠纷;
5、依法对土地市场实施监督检查;
6、承办市局、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统征办工作职责
1、按照管委会、重点办年度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负责拟定年度拆迁安置工作计划{含拆迁村组范围、土地面积、拆迁人口、完成时限、资金测算、责任人}。
2、按照年度计划拆迁范围,负责对获得批准征地的村组拟定拆迁安置方案和拆迁公告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先行用地的村组拟定拆迁公告(无征地批文)。
3、负责拟制全年资金计划、季度及月资金计划,并分别报投资公司、高新管委会财政局。
4、按照年度拆迁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