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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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财政局类别:政府采购发布时间:2025-04-07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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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四川呇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住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东兴寺街檀木林居委会77号
二、 基本情况
四川呇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行为。
三、 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等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四川呇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整改。
自贡市财政局
2025 年 04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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